瑞财经 王敏 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73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8月14日。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未及时披露公司治理中的重大变更事项;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审查审批持续开展;未经审批变更经营场所;迟报涉刑案件信息;未按规定公示服务价格信息;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非洁净转让信贷资产,虚假出表;违反规定提高存款利率;未确定贷款资金受托支付限额且未落实受托支付监管要求;非标管理不审慎;未足额计量票据转贴现业务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对代销的信托产品审核不严;理财产品投资业务的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
同时,因对上述违法事实负责,林学冠(时任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金融部负责人)、余红星(时任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部产品经理)均被警告。
据查,浙江网商银行成立于2015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金晓龙,注册资本为657140万元,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该公司由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约30%,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78%。
年报显示,2023年浙江网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87.43亿元,同比增长19.49%;净利润42.03亿元,同比增长18.80%。但从利润总额来看,同比上一年减少了大约4亿元,其净利润实现同比增长的原因,主要受“退税”的影响。
利润表显示,2022年浙江网商银行所得税费用为支出2.77亿元,2023年则为收入7.87亿元,对净利润形成超10亿元的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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