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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租车拟实行浮动运价

高峰期打车支出增加但更易打到车

春节假期打车每运次车费增加10元

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了《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调整听证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为增强巡游车运价定价灵活性、解决部分时段的巡游车供给不足的问题、顺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将综合考虑巡游车供求关系、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等因素,建立巡游车运价浮动机制,优化巡游车运价结构和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巡游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采用“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底,广州市共有巡游车企业74家。近年来,巡游车客运量呈逐年下降趋势,投产巡游车和驾驶员供给也逐步下降。目前,广州在岗驾驶员31892人,比2023年6月减少630人。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广州市上一轮巡游车运价改革于2023年5月期满,因此,广州拟通过完善巡游车运价形成机制,营造与网约车相对公平的价格环境,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焦点 1 建立运价浮动机制

《方案》提出,为增强价格灵活性,巡游车运价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参与浮动;返空费、夜间服务费以及增设的春节附加费不参与浮动。基准运价即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基准运价执行现行标准。

浮动幅度方面,按高峰期、平峰期可选择运价浮动幅度的大小,提出2个具体方案,并分阶段实施,逐步扩大浮动幅度。第一阶段,高峰期浮动幅度控制在10%以内,平峰期运价下浮幅度适当扩大到30%(方案一)或40%(方案二)。后续阶段运价浮动按需启动,平峰期运价浮动幅度范围不作调整,高峰期浮动幅度再相应扩大到30%(方案一)或40%(方案二)。

方案一:第一阶段,高峰期(每日7:00-10:00和16:00-21:00,下同)可选择0%、10%两档浮动幅度,平峰期(每日10:00-16:00,下同)可选择0%、-10%、-20%、-30%四档浮动幅度。后续阶段,高峰期可选择0%、10%、20%、30%四档浮动幅度,平峰期可选择0%、-10%、-20%、-30%四档浮动幅度。

方案二:第一阶段,高峰期可选择0%、10%两档浮动幅度,平峰期可选择0%、-10%、-20%、-30%、-40%五档浮动幅度。后续阶段,高峰期可选择0%、10%、20%、30%、40%五档浮动幅度,平峰期可选择0%、-10%、-20%、-30%、-40%五档浮动幅度。

浮动运价的实施方面,第一阶段运价浮动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之日起启动实施,巡游车企业按照运价浮动规则在高峰期、平峰期时段各选择一档浮动幅度,报所辖市、区交通运输局确定后执行。后续阶段运价浮动按需启动,由市交通运输局对第一阶段运价实施效果综合评估后组织实施。

焦点 2 优化运价结构

《方案》指出,沿用《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延长巡游出租车运价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3〕6号)中的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返空费、夜间服务费等运价项目。增设重大节假日(春节)附加费,春节放假期间每运次加收10元,春节放假日期安排以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为准。

焦点 3 优化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包括取消运价与燃料(LPG)价格联动机制,引入电价作为动力成本联动因子,巡游车运价与电价联动。引入驾驶员人工费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车辆和运营管理费用等联动因子,巡游车运价与上述因子联动。明确调价系数的构成和计算方法以及运价调整的启动条件和实施程序。

改革后

对乘客、驾驶员有什么影响呢?

巡游车运价水平的浮动区间。预计第一阶段,方案一、方案二巡游车运价水平变化区间分别为〔-7.5%,3.93%〕、〔-10.17%,3.93%〕;第二阶段,方案一、方案二则有可能扩大为〔-7.5%,10.79%〕、〔-10.17%,14.21%〕。

●乘客

乘客平峰期打车支出预计有所下降

乘客在平峰期、高峰期、春节之外的时段打车,运价计费项目与当前一致。乘客在春节假期打车,乘客每运次车费增加10元。受春节加收影响的运次约占巡游车全年运次的1.39%,范围有限。同时,高峰期乘客打车支出有所增加,但驾驶员出车意愿增强,乘客更容易打到车。同时,打车支出增加引导乘客错峰出行。平峰期,乘客打车支出预计有所下降。

●驾驶员

驾驶员实现增收,有利于队伍稳定

春节假期每运次加收10元,预计驾驶员可增收1118元/人。驾驶员增收有利于激励驾驶员春节期间坚持营运,也有利于吸引驾驶员回流,稳定驾驶员队伍。

据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的采样调查,2018年出租车运价调整后的一个月,巡游车单车日均收入在950元左右波动,整月单车日均收入954.2元,比调价前单车日均收入(854.1元)环比上升了11.7%,同比(864.1元)上升10.2%。伴随着收入的增加,巡游车驾驶员回流也变得明显起来,驾驶员的违章、投诉数量也较运价调整前有所下降。

●企业

车载终端升级改造方能参与运价浮动

《方案》还提出,更为灵活的价格管理模式,有利于巡游车企业更为主动应对市场供求变化调整价格策略,激发企业经营活力,更加适应市场竞争。

此外,巡游车新型智能车载终端升级改造能够实现后台实时调整运价规则,改造费用由企业承担。计价系统改造、计价器更新和明码标价工作自启动到完成预计用时一个月。新型智能车载终端升级改造方能参与运价浮动。

热点问答

Q:为什么增设重大节假日(春节)附加费?

春节假期由于春运、旅游等原因,市民、游客出行需求较旺盛,按照我国民俗习惯,驾驶员返乡过节,市内春节出租车运力不足,“打车难”现象较为突出。增设重大节假日(春节)附加费,激励驾驶员留穗营运,加强春节期间巡游车运力投放,满足市民、游客出行需求。加之广州市市民素有春节派红包习俗,预计乘客普遍能接受10元的加价额度。

Q:如遇不规范收费行为应如何处理?

乘客如遇到与运价政策不一致的收费行为,可保留相关票据等证据,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现行巡游车运价政策

(一)起步价:首3公里12元。

(二)续租价: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

(三)候时费:巡游车营运时速低于10公里,每小时44元。

(四)返空费实行阶梯附加,15至25公里按照续租价加收

20%,25公里以上按续租价加收50%。

(五)夜间服务费(23:00-次日5:00),按续租价加收30%。

(六)巡游车运价与LPG燃料零售价格联动。

■采写:新快报记者 许婉婕 通讯员 穗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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